高莺莺死亡事件始末 女孩惨死酒店震动官场(回顾是跳楼自杀)

发布时间:2023-02-11 11:50:01编辑:admin来源:www.jjcnc.com阅读数: 当前位置:久久探索网 > 探索发现 > 手机阅读

2002年,襄樊市老河口市某酒店服务员高莺莺死亡。这件事被报道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关于她的死因众说纷纭。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高莺莺去世的全过程。

高莺莺死亡的全部经过

2002年3月15日,襄樊老河口市宝石大酒店服务员高莺莺在酒店死亡。第二天,警方指派的法医小组经过尸检得出结论,她是跳楼自杀。后来,一些国内网站转载了关于此事的报道,并质疑高莺莺的死因。报道出来后,引起了热议。

2006年,公安部、省公安厅、襄樊市公安局联合对高莺莺死亡案进行复查。检方认为,高天虎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王某某,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高天虎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天虎在其女儿高莺莺自杀死亡时,将其精液留在高莺莺所穿内裤上,伪造证据,编造王术君指使他人奸杀高莺莺的事实,并向有关机关举报,造成大量不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高莺莺之死的故事

2002年3月15日晚9时许,湖北省老河口市宝石大酒店保安娱乐部经理曹发现酒店服务员不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便叫来工作人员寻找。晚上10点多,酒店员工魏江波发现酒店洗衣房平台上有一滩血迹。高莺莺侧躺在平台上,然后被送往医院急救。医生证实他已经死亡。

晚上11点33分,宝石酒店董事长王术君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拍照,法医检查了高莺莺的体表。尸检后,高莺莺死时穿的衣服被高天虎的弟弟高天佑带走,然后交给高天虎和陈学荣。后来警方认定她是跳楼自杀,高天虎要求宝石酒店赔偿高莺莺死亡赔偿金20万元,但酒店以自杀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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